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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大宗医疗设备

北京市首次
1998-07-15 来源:生活时报 李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李新报道:近日,北京市首次对大宗医疗设备实施政府采购,采购招标活动由北京市财政局、卫生局组织实施。此次招标项目包括市急救中心、各区县的医疗救护车4辆、普通救护车28——30辆,招标金额达8000万元。参与投标的有日本、国内厂商和进出口公司等共8家。

政府采购在国外已实行多年,在我国还是一种制度创新。据北京市卫生局财务处的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在购置医疗设备时,医院大多采用自行与厂家洽谈的方式。与之相比,实施政府采购可较大幅度降低设备价格,节省购买费用。北京市卫生系统已经制定了《北京市财政卫生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招标管理的试行办法》。此次对医疗救护车实行政府采购,体现一种新的购买形式,说明医疗设备的购买已进入国家宏观调控范畴。市政府此次仅用于改善全市医疗急救网络所拨专项经费达800万元,通过招标竞争节省下来的钱,仍用于急救事业的发展。

据悉,对于实行政府采购的制度,北京市政府正在研究一个全市的操作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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